非常感動的一刻,台灣終於走到這一步。
讓相愛的人擁有平等的權利,這段路很曲折、很辛苦。
就像今天的表決過程,我們還是看到不可思議的言論出現。
費鴻泰委員說「我真的不知道為什麼要處理這樣的事情」,我想幾點簡單回應:
➡️婚姻平權是許多倡議團體、不分黨派立委、所有願意支持平權的朋友,在體制內外延續了數十年的努力。
➡️為什麼應該要現在通過法律?釋字748大法官明白指示,婚姻平權受憲法保障,「5月24日之前」必須「立法」保障同性婚姻。
➡️1124公投通過,按照公投主文因此限縮到採取「專法處理,不修民法」,這就是立法機關「尊重」公投的證明。
➡️撕裂社會情感最嚴重的,就是那些誤解事實、誤讀法律、不懂憲政的刻意誤導。
我認為立法院真的是需要「講道理」、有邏輯、夠專業的委員。
最後,我也想說明一個簡單的道理,簡單到真的不用講這麼多遍:
「我們的社會就是有各式各樣的人所組成,差異的存在並不是撕裂,而是互相認識、彼此理解的機會。」
這就是我對「愛與包容」最真切的理解。
#謝謝所有付出的人們
#尊敬頂住壓力的委員
#真的有彩虹